各县(市、区)交易中心、各市场交易主体∶
根据上级关于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要求,我市拟定7月1日起全面推行电子保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增加网上电子保函方式,可办理银行、保险、担保三种电子保函。
二、各县(市、区)交易中心应提前指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和交易系统资费定义阶段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予以明确,由投标人自主选择网上电子保函、网银转账、银行保函扫描件这三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三、投标人拟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进入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http∶//222.143.158.106∶8088/ggzy/)选择对应出函机构,按照操作步骤获得电子保函并进行查询绑定。保费支付需从企业基本户转出。
四、投标人可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组件下载",下载"电子保函系统操作手册",各出函机构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办理保函时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