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赣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5月15日起,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原则上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简化了交易流程,解决企业资金滞留、占压问题,同时也降低了政府采购参与门槛和投标成本。按照2022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交易情况测算,此项举措预计可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成本约5.98亿元。同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灵活使用“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