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自政府采购投标电子保函服务开通以来,我县积极推广此项工作,确保电子投标保函业务顺利开展。
“电子保函”是指银行、担保公司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凡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备案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开具电子保函,用电子保函替代交纳保证金,手续简单,开函快捷,极大地提升了投标手续办理效率,减少了企业资金占用,不仅节约了时间成本,而且节省了投标的费用成本,使投标更加便利化,从而减轻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负担,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